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教师教学观摩、教学沙龙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观摩活动
通过组织教师观摩优秀教师课堂教学,促进教师之间经验交流,推动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教学观摩活动分为院级观摩和校级观摩,观摩活动不得影响主讲教师正常教学工作开展。
(一)院级观摩
由学院协调相关主讲教师开放日常本科教学课堂,定制学期观摩计划(附件1,每学期不少于3门课,开放观摩时间不少于1周),并组织本单位教师进行观摩学习。
各学院每学期组织集中教学观摩活动不少于2场,做好活动记录,填报《院级教师教学观摩活动开展情况记录表》(附件2),并每次集中教学观摩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发布新闻报道。
学期观摩计划和记录表及时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二)校级观摩
学校将发挥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教学竞赛获奖选手、课程教学“百优”教师、教学名师等优秀教师示范作用,面向全校教师开展“河畔师约·精品课堂”教学观摩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二、教学沙龙活动
教学沙龙活动为教师搭建教学交流平台,可采取专题讲座(鼓励邀请校外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等)、经验分享、主题研讨等形式开展,促进教师深化教学认知,创新教学方法,提升专业素养。教学沙龙活动分为院级沙龙和校级沙龙。
(一)院级沙龙
院级沙龙主要面向本院教师,选题立足学科,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教育教学中的难点痛点,凝练专题,促进教师教学反思,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二)校级沙龙
1.活动举办
校级沙龙面向全校教师,选题具有示范作用、推广价值或启发意义,各学院每年度举办校级教学沙龙活动不少于1场。
2.校级沙龙选题范围
选题重点围绕数智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教育教学前沿理念及方法的推广应用、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及实践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见附件3。
3.实施相关要求
学院举办校级沙龙,提前按相关规定完成审批流程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统一发布活动通知,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举办学院做好活动签到和现场图片采集工作。
三、联系方式
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徐涛,联系电话:59750915。
特此通知。
附件:1.院级教师教学观摩活动计划表
2.院级教师教学观摩活动开展情况记录表
3.校级教学沙龙选题范围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5年4月2日